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第四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第四章 执法规范 第二十二条 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明确执法层级管辖,统一执法规范,全面推动开展数字化执法,促进线上线下全方位一体化融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