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职责及时、足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为用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必须提供缴款凭证。
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必须提供缴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