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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