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