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http://baike.baidu.com/view/889141.htm)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