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公路养护 第二十条 海南省公路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公路养护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秩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