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统筹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