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 养老机构终止的,应当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经入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安置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