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和物流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反走私工作的支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