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条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条 省会海口市的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统筹考虑省直国家机关的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需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