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互相配合,积极维护城市防洪设施完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