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费用等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部门拨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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