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纠纷化解机制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纠纷化解机制 第二十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对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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