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工会应当协助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补充保险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