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执行渔业法律法规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