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九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扩大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促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