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八条 职业教育应当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改革办学体制,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促进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建立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