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六条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