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数据应当按照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并作为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排污权交易的统一数据来源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环保电价核定的依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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