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在松涛水库从事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应当遵守水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妨碍松涛水库的工程安全。 在松涛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渡口或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旅游等活动,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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