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六条

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以及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黎母山林业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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