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
未分类 · 第三章 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 未分类 第三章 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以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为依据,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直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当事人以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应当直接做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