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一条 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