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二条

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灭火和应急救援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物资储备和训练基地。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开展专业化训练和实战演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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