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经济特区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