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经济特区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