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调查核实有关生活垃圾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