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
第五十条
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 第五十条 在本省开采锆英石砂矿、钛铁矿砂矿、钼矿、石英砂矿等特定矿产资源,应当缴纳特定矿产资源附加费,主要用于特定矿产资源深加工补贴。特定矿产资源附加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可以适时调整本省特定矿产资源的范围。 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将特定矿产资源深加工作为采矿权出让和延续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