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四条

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快递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快递服务网络的安全和畅通,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国家安全机关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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