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海南省邮政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