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监测预报

第八条

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监测预报 第八条 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负责制定本省地震、火山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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