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