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企业法人登记和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企业法人登记和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中属于行政许可的项目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件,或者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