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环境和优质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