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场合法权益的,农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赔偿。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