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不法侵害时,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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