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公平竞争

第二十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公平竞争 第二十二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妨碍经营者之间进行公平竞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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