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在办公场所及相关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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