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三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委托人同意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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