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设立

第二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合作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设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股份合作企业应当制定企业章程。 需约定有关合作事项的,合作各方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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