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公司监管机关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被调查公司有义务向执行调查任务的调查人员提供有关业务和财务报告、资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