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发行的承销商必须对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