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十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十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对投资咨询、代办服务、设立公司、外汇登记、银行开户、项目建设及其他事项办理等投资全链条,提供全流程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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