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海口市人民政府设立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管理制度规则,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建设智慧园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