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检验、登记和航行 第二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检验、登记和航行 第二十四条 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五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