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队伍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察、监督,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并出示证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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