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燃气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燃气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