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五十一条
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应急、治安、消防、防灾管理等有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时,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协助。
对于物业服务人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物业服务收费
对于物业服务人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物业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