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二十条 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