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九条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年度节能计划,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完成节能目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