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院前医疗急救应当遵循统一受理、统一指挥调度和快速救治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